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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A319000000B/0070/001404/51/0001/016
全宗名:僑務委員會
案名:華僑急難救助
案由:本會於六十八年十一月曾接貴會來函,請求撥款濟助旅印難胞九十八人,經於68.12.18以台僑利福字第44872號函,同意撥救濟金七百五十美元。款交葉幹中先生帶返放在案。
檔案產生日期:民國70年05月07日
檔案產生者:僑務委員會
媒體型式: 紙本
移轉時間:民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附註:Z_依94年檔徵字第09400011135號函改列永久保存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