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或更換其他瀏覽器!!

:::

詳細內容

檔號:B3750347701/0054/3132534/534

全宗名:國防部軍法局

案名:彭明敏等叛亂案

檔案起迄日期:民國54年09月25日~民國59年12月15日

檔案產生者:國防部軍法局

媒體型式: 紙本      數量: 1 卷

內容摘要︰本案為54至59年間,參謀總長黎玉璽呈總統府之簽呈,內容為台大法學院教授一人、今日之中國雜誌社編輯一人、中研院臨時助理員一人彼此有師生同學之誼,因常發不滿現實之言論,以文字表達其政治主張意圖煽惑社會各界人士響應,案經國防部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意圖顛覆政府判處一人有期徒刑十年,另二人有期徒刑八年,嗣因深知悔悟一人准予特赦,另二人各予減刑二分之一,並附判決書等資料。

主題︰重大政治事件 戒嚴時期政治事件 臺灣自救運動宣言 變更國憲 顛覆政府 國防部 臺灣大學法學院 今日之中國社 中央研究院 彭明敏 謝聰敏 魏廷朝 謝秀美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附註:本案內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07年12月7日促轉三字第1075300145A號撤銷有罪判決公告之人名,惟案情是否與該公告相關,請參酌該公告內容或國家檔案檔號:AA65000000A/0107/600/001。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

內容分析:

:::
我的申請書
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