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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檔號:B3750347701/0045/3131337/37

全宗名:國防部軍法局

案名:軍事機關審判刑事案件選任辯護人辦法

檔案起迄日期:民國41年04月24日~民國46年03月05日

檔案產生者:國防部軍法局

媒體型式: 紙本      數量: 1 卷

內容摘要︰本案有關國防部呈行政院關於甫實施之軍事審判法第七十三條中,關於選任辯護人並無限制之規定,再實用上頗多窒礙,後經總統指示叛亂案件不得指定辯護人,奉總統指示應實施修法為宜,惟該案甫經通過尚未施行宜否及刑提出修正,請總統府惠予指示;經總統府指示以該案准照原案施行,惟可俟施行相當期間後,如依經驗發尚有其他必須修正之點,再一併提請修正。

主題︰戒嚴時期政治事件 審判制度 行政院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

內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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