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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A376520000A/0036/191.2/01/01/001
全宗名:高雄縣政府
案名:二二八事變後禁止軍政人員施行報復
案由:奉電以本省暴亂初平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
檔案產生日期:民國36年03月20日
檔案產生者:高雄縣政府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媒體型式: 紙本
主題︰二二八事件 高雄縣政府 稽徵處 黃達平 臺灣省 台北 民國36年3月15日16時 民國36年3月20日16時30分 民國36年3月20日17時
移轉時間:民國 98 年 2 月 3 日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附註:z_無收文字號 k_376520000a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