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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案
檔號:A376520000A/0036/191.2/01
全宗名:高雄縣政府
案名:二二八事變後禁止軍政人員施行報復
檔案起迄日期:民國36年03月26日~民國36年07月23日
檔案產生者:臺灣省高雄縣政府
媒體型式: 紙本 數量: 1 卷
內容摘要︰本案為36年間高雄縣政府奉電轉知該府所屬各局科室、各區所及各鄉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其中高雄要塞司令部軍官向高雄縣佳冬鄉公所索賠大砲修理費,並分配由該鄉自新人賠繳,經高雄要塞司令部核示應依法嚴辦。
主題︰228事件 自新 高雄縣政府 臺灣南部防衛司令部 臺灣省政府 高雄縣佳冬鄉公所 高雄要塞司令部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曾玉輝 董俊
移轉時間:民國 98 年 2 月 3 日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
內容分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