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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檔號:A375000100E/0035/065.2/13

全宗名: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案名:台胞回復國籍手續

檔案起迄日期:民國35年01月12日~民國35年08月13日

檔案產生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媒體型式: 紙本      數量: 1 卷

內容摘要︰本案有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民國三十五年間處理臺民恢復國籍及姓名之相關工作;行政院訓令以臺灣人民自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廿五日起恢復中國國籍,臺省行政長官公署發文各機關並予登報公告週知;上海電信局電詢長官公署該局現有臺人擬請恢復國籍請問如何辦理,行政長官公署覆文答稱臺民已依行政院訓令一律恢復國籍無須令行聲請手續;臺北縣政府電報公署民政處以該縣高山族同胞當選鄉民代表及候補人已依法恢復姓名併附上名冊,民政處覆函稱准予備查。

主題︰二二八事件 旅外臺籍人民地位 臺人恢復姓名 原住民事務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臺北縣政府 交通部上海電信局 行政院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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