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或更換其他瀏覽器!!

:::

詳細內容

檔號:A300000000A/0082/總1-8-7/279/2/019

全宗名:行政院

案名: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案

案由:關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草案第八條第二項增列有關「對於事件中受害之教育文化機構,得申請回復名譽,政府並應協助其復原。」乙案,請 貴部仍請依行政院秘書長八十七年四月一日台八十七內字第13805號函示辦理,本部當遵照行政院指示會同辦理

檔案產生日期:民國87年05月26日

檔案產生者:法務部

媒體型式: 紙本      數量: 4頁

主題︰二二八事件 教育文化機構回復名譽 行政院 教育部 廖正豪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目錄公布時間:民國 110 年 7 月 31 日以前

附註:本件含法務部函2份 複製品

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數位化資訊︰有,全文影像公開

:::
我的申請書
到頂端